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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姓名:周青岚

职业:猎妖师

年龄:32

出生地:不详

名言:人生自有七苦,说尽天下不平事。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你觉得还有什么拆不散?

人物简介:

人物故事:从小是个孤儿,自有记忆起就在流浪。一次发好心,救了一个快饿死的邋遢男人,两人从此相依为命生活。后来得知养父是猎妖师世家,因为和妖怪相爱,被逐出家族,腹中孩子被杀的爱人也不知去向,他自恨自怨,一蹶不振,和周青岚相遇后,把自己对孩子所有的爱都倾注在这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以山风无拘、自由自在为念,将他命名青岚,并将一身猎妖本领尽数传授。周青岚22岁时年轻气盛,游历到一个城市,这里妖魔作乱,每到新生儿降生,一道阴风必定将婴儿掳走不见,百姓深受其苦。周青岚寻到妖魔,一番大战,因力有不逮,勉强败走,回去寻养父帮忙。养父与妖魔对战,竟发现是他从前的爱人,为复活已胎死腹中的孩子,竟掳走新生儿供孩子嚼食血肉吸取精华。洞窟内白骨累累,堆积成山。养父大惊而后大恸,忍痛除去妻儿,横剑自刎。周青岚欲救养父不得,从此觉得天下男女之情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发誓不再涉足情爱。见异族相恋必定设计拆散。

三人故事:狐妖红衣始终没放弃寻找情人转世,当她从善测天机的妖族前辈中得知机缘,便来到一座小镇,施法变幻豪宅静心等待。10年后周青岚和聂晴风路经小镇,在住宿的客店中相识并有了一点小小摩擦,两人不欢而散,回到客房后都收到一张字迹娟秀、纸筏染香的陌生邀请函,请他们当晚去胡宅赴宴。周青岚觉出纸上有妖气,聂晴风觉得有趣,两人决定赴宴。宴中出现一名自称主人的美貌少女,正是化作人形的狐妖红衣。周青岚寻机揭穿红衣,红衣认出他是情人转世,心生欢喜,坦诚前情,并欲求偶,但周青岚断然拒绝,红衣立刻翻脸动了杀机。聂晴风偶遇两人对战,害得周青岚重伤不敌,他愧疚之下带着周青岚逃跑,两人借由法宝暂时困住红衣,连夜逃脱,说清前因后果,尽弃前嫌,遂成莫逆之交。不过,红衣还跟在他们身后,聂晴风便和周青岚一起游历天下,一边躲避追杀一边行侠仗义、捉妖驱鬼,觉得人生乐事不过如此。

大宅中的故事

狐妖红衣始终没有放弃寻找情人转世,她通过一位善算天机的妖族前辈得知机缘,就来到算测出的小镇上落脚,行法力变幻豪宅,静心等待。10年后,周青岚和聂晴风偶然经过这座小镇,碰巧在同一家客店投宿。因为客房清洁不符合聂晴风的要求,他便加钱请小二再次打扫,自己去大堂吃饭。正巧周青岚也来吃饭,见大堂最后一张空桌子被聂晴风占了,便问他是否能拼个桌。聂晴风不许,周青岚觉得一个人用一大张桌摆个几盘菜,剩下一大片空地方再坐一个实在无所谓,仍然坐下,惹得聂晴风不快,两人遂生口角。聂晴风觉得周青岚粗鲁野蛮无礼肮脏,周青岚觉得聂晴风斤斤计较没有侠义之风,两人不欢而散。他们回到各自客房后都收到一封神秘人寄来的信,邀请他们去某某胡宅赴宴。纸筏染香、字迹娟然秀美,明显是女子写就。聂晴风觉得有趣,周青岚觉出纸上有妖气,两人决定赴宴。晚上他们到了胡宅,发现被邀请的共有5人,胡宅管家请他们入座,奉上宴席,主人却不出来见客,大家细细攀谈下来,竟发现大家都是同月同日出生,众人又惊又疑,气氛不由诡异起来。宴至中途,聂晴风见碰巧与他安排在一起的周青岚并不进食,只拿出随身的酒壶喝酒,忍不住出言讽刺,周青岚本不愿与他计较,但说话戳到聂晴风痛处,两人又有了口角,争吵起来。这时豪宅主人出来劝架,竟是一名烈烈红衣的美貌少女!她自称父母双亡,遗留给她偌大宅子和可观的遗产,但弱女子只愿深居内宅,因此想在在座人中寻找夫婿。周青岚趁她离开宴席,寻机跟出去揭发她狐妖身份,红衣在对话中认出他是情人转世,心生欢喜,坦诚前情,执意要嫁给他。周青岚断然拒绝,红衣立刻翻脸要杀他,换鬼来说话。周青岚夷然不惧,击败十数个被红衣控制的傀儡鬼仆役,独自对上红衣。聂晴风偶然撞见两人对战,不明所以,以为无耻男人要欺侮弱女子,立刻仗剑去帮红衣,导致周青岚重伤不敌。红衣现出本来面貌要杀周青岚,他恍然发现自己帮错了人,非常愧疚,关键时刻下周青岚使尽力气祭出法宝困住红衣,自己力竭晕倒,聂晴风立刻带着周青岚逃跑,两人连夜逃出数百里,他寻了个客店照顾周青岚醒来。聂晴风诚恳认错,周青岚并不怪他,主动说明法宝困不住红衣,自身实力也没有红衣高,与狐妖对上没有胜算,让他不要涉入妖怪之事,速速离开。聂晴风坚持要跟周青岚一起对敌,两人说清前因后果,前嫌尽弃,遂成莫逆之交。不过,红衣的威胁还如影随形地跟在他们身后,聂晴风便和周青岚一起游历天下,一边躲避追杀一边行侠仗义、捉妖驱鬼,觉得人生乐事不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个感觉有点耽美

☆、想写的梗3(西幻史诗)

姓名:亚德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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