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7章(第1页)

每天秦昭昭背着书包去上学时,都会经过“中南海”前面那条大马路。如果哪天去得早,总能看见乔穆的妈妈骑着一辆漂亮的女式单车送他去学校。他身上穿的小童装格外精致好看,别说在这个近郊的城乡结合带长机了,就算在市中心最繁华的百货商店都没见过卖那么精致好看的衣服。听说,是他外公外婆特意从上海寄来的。

上海——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呀?秦昭昭好希望也有一对家住上海的外公外婆,也可以给她寄漂亮的新衣服。

可惜她的外公外婆却住在距小城几十公里远的乡下。每年不但不能给她寄漂亮衣服,反而她那些穿不了的旧衣服妈妈还要洗干净带回去让舅舅姨妈的孩子们接着穿。

爷爷奶奶家就住得更远,坐长途汽车要坐两个小时,下车后还要步行一个多小时,翻过两座山才能抵到深山坳里的目的地。秦昭昭跟父母回去过几次,她身上穿的花裙子和辫子上绑的花绸带在小城是司空见惯的东西,却在那个偏僻闭塞的小山村里引起了轰动,好多衣衫褴褛的乡下孩子围着她眼巴巴地看。对于他们来说,她所生活的地方也就相当于上海了吧?

秦昭昭的爷爷一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山沟沟里,她爸爸是借着当兵的机会走出大山的。当年部队来乡里征兵时,适龄的小伙子都抢着去,因为对于农村人来说这是可以跳出农门的最大机会。僧多粥少,村里规定每户人家只准去一个儿子参加征兵体检。秦家两个儿子都够年龄够条件,让谁去好呢?当爹的闷了一整天,终于做了主让老二去,因为老大年纪大些,身子壮些,留在家里务劳更能帮得上忙。

爷爷的这个决定,让两个儿子的命运从此有了巨大差异。秦昭昭的爸爸体检合格后跟着部队离开了穷乡僻壤,当上几年兵复员回来分配在长城机械厂,成为一名国家工人,是吃公家粮的城里人了。而大伯至今还苦守着乡下的一亩三分地,年复一年地春耕秋收让他明显比弟弟苍老太多。他的几个儿女都只上完小学就辍学在家务农,个个全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

秦昭昭在老家,听老家人说起这些陈年旧事时,曾眨巴着眼睛天真地问妈妈:“妈妈,如果是大伯当了兵,那我就是大伯的女儿吧?”

秦妈妈好笑:“傻丫头,如果是大伯当了兵,那就

不会有你了。”

没有她了?秦昭昭吓一跳,她可不想没有了,还好是爸爸当了兵,她是爸爸的女儿。在小山沟里,她还是很为自己是爸爸的女儿感到庆幸。可是在长机,只要看到乔穆,她就好希望乔厂长是她的爸爸,穆兰是她的妈妈。那样的话,学电子琴、穿漂亮衣服的人就可以是她了。

有一天早晨秦昭昭背着小书包去上学,路上又看见乔穆的妈妈骑车送他去城里上学。他的小手正在口袋里掏东西,掏出一样掉出一样,他也没有察觉。

自行车飞快地骑远了,秦昭昭好奇地跑上前,在路边的草丛里捡到一颗糖。这颗糖她以前从没见过,长机这个地方物质十分匮乏。厂商店里最便宜是棱角糖,不规则的白色棱形糖块,没有包装纸,一分钱一颗,含在嘴里是一股凉丝丝的甜味;好一点的是水果糖,用红黄蓝三种不同颜色的糖纸包着,吃起来有水果味道,要五分钱一颗;更高级的糖,是用透明玻璃纸包装的酥糖或滚了一层白芝麻的软糖。这个要卖到一毛钱一颗,也可以论斤买,一般是新人买去当喜糖,闹新房时用盘子盛出来以飨宾客。小孩子们如果逮到这种机会总是一抓一大把,吃完后糖纸都舍不得扔,爱惜地抚平夹在书页里收藏,谁的漂亮糖纸多谁就会很有面子。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秦朝当神棍

我在秦朝当神棍

“捷报,捷报。齐王建不战而降。六国灭,四海一!”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李水坐在丹房里面,欲哭无泪。“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

桃花林里桃花香

桃花林里桃花香

傻子逆袭+乡下日常+神医鉴宝+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从此脱胎换骨。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再玩玩文玩和武术,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赚那么亿点点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

华娱从男模开始

华娱从男模开始

梦回2015,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人脉有多厉害,潜规则有多黑。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混圈,两个字。运气嘛!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有人靠背景,有人靠实力......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靠运气的含金量。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卡皮巴拉形态,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我不吃牛肉!...

我有一百个分身

我有一百个分身

“我曹亚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我曹亚没有开挂!”面对漫天神佛,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对此,来自武侠类、玄幻类、仙侠类、都市类、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

日夜所求

日夜所求

《日夜所求》作者: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是以婚姻为赌注,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直到那个女人回国,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池欢认清现实,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离婚冷静期,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冷静期过后,池欢刚要签字,那...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