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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嫌!弃!了!
鼠生气!鼠跳脚!
楚星澜气急败坏的给自己辩解:“我这个衣服材质特殊,疏水疏油,带自洁功能的,根本就穿不脏一点儿,我也不需要每天都洗衣服的。”
斯塔克工业出产,不用洗涤是基本操作,能够抗风防火挡子|弹也不需要太过惊讶。
讲真,楚星澜也是很爱干净的。在他们走出大漠,条件允许了之后,楚星澜每天都要洗澡。
虽然每天也没有看见楚星澜换衣服,以叶孤城的敏锐嗅觉,都只会觉得楚星澜身上有浅淡清新的香味。
然而即便如此,只要楚星澜“很长时间没有换衣服”这个既定事实存在,叶孤城就始终觉得有点儿别扭。
城主大人的别扭情绪也分对象,如果是不相干的人,他一定不置一言,眼不见为净。但是既然对方是自己捡回来的,叶孤城总是觉得他似乎对楚星澜是有某种责任的,忍不住要为她操心一些。
更何况两人行路至今,楚星澜在叶孤城心中已经从“捡来的”升级成了“家养的”,逐步被划入“自己人”的范畴。
既然如此,那有些事情,叶孤城肯定不能听之任之,总是要慢慢教的。
面对楚星澜急吼吼的解释,叶孤城没有反驳,但是好像也没有相信。他只是认真的看着楚星澜的眼睛,叮嘱道:“此后衣物、发饰等物,一日一换。”
楚星澜刚想说自己没钱那么换衣服,但是对上一双仿佛最名贵的琥珀的眼睛,她感觉自己这话说出来,可能会让城主大人的嘲讽值拉满。
楚星澜:好熟悉的感觉,城主大人难道和布鲁斯,或者斯塔克有什么血缘关系?
白云城主这扑面而来的“钞能力”,真的是迎风糊楚星澜一脸。而从那之后,叶孤城还真就直接全面接手了楚星澜的衣食住行,让楚星澜这个天外来客渐渐入乡随俗了起来。
白云城的婢女的手很巧,楚星澜一头半长不长的头发,在她们手中居然也能被挽成精巧别致的样子来,配上和叶孤城呼应的一身白衣,楚星澜现在混进人堆里终于不再那么扎眼了。
叶孤城犹觉不够,在知道楚星澜不仅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好箭法,而且也精通一些冷兵器之后,叶孤城特地为楚星澜寻了一双袖剑。
那一双碧色小剑只有女子手臂长短,但胜在轻盈灵活,奇诡莫测,是绝好的防身利器。
说楚星澜是刺客,那的确有点儿冤枉她。但是师承克林特·巴顿和娜塔莎·罗曼诺夫,使用这一双袖剑对于楚星澜来说并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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