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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云栖晨曲,手稿初现(第1页)

2024年的盛夏似乎比往年更沉些,清晨六点的天还没完全亮透,浙西青溪县的云栖村就被一层晨雾裹住了。那雾不是浓得化不开的乳白,倒像被揉碎的云絮,贴着山脊慢慢淌下来,缠在竹梢上就成了细碎的露——每颗露珠都裹着熹微的光,风一吹,便顺着竹叶的纹路滚下来,“嗒”地落在地上,打湿了青石板的缝隙。

这些青石板是陆砚辞三年前从邻县老石桥拆下来的旧料,每一块都带着几十年的岁月痕迹:有的边缘被流水磨得圆钝,有的表面还留着当年工匠凿刻的浅痕,最中间那块甚至能看见半个模糊的“道光”年号。他当时雇了辆小货车拉回来,自己蹲在院子里铺了整整半个月,一块一块对齐,缝隙里嵌上细沙和水泥,如今踩上去没有半分硌脚,只余木质般的沉实触感,连下雨天都不会打滑。

远山在雾里褪成了渐变色的黛,近的山尖还能看见些深绿的竹影,远的就只剩朦胧的轮廓,像宣纸上晕开的墨。村脚的溪流绕着村子淌,水声不是“哗哗”的喧闹,而是“潺潺”的轻响,裹着鹅卵石碰撞的细碎声——那石头是陆砚辞去年冬天捡的,挑了些圆钝的堆在溪边,既挡了水土流失,又让溪水撞上去时多了些层次。偶尔有东边李家的公鸡扯着嗓子啼叫,声音清亮得能穿透晨雾,西边王家的黄狗跟着“汪汪”应和两声,一长一短,落在静谧的村里,倒比全然的寂静更显清幽。

村尾那处院落,在云栖村总显得有些“异类”。外人打门口过,只觉得是普通的旧式平房:院墙用老青砖砌得齐整,砖缝里长着浅绿的苔藓,雨天会变成深绿,晴天又透着点黄;院门是块整料黑胡桃木做的,没有繁复的雕花,只在门轴处包了层厚铜皮,是陆砚辞找镇上的老铜匠打的,推开时会发出“吱呀”一声沉缓的响,像老物件在低声说话,不刺耳,反而透着股安心的熟悉。

只有进了院,才知道这里的讲究。地面是青石板拼的万字纹,每块石板的大小都掐着尺寸,拼得严丝合缝,缝隙里嵌着浅灰的鹅卵石,是他从溪边筛出来的细石,圆润得没有棱角;角落堆着的木雕原料是老黄杨木,有几根已经放了两年,木纹里透着琥珀色的光,凑近了能闻见淡淡的木香气,那是他托朋友从福建老林场收来的,据说都是几十年的老树料;正屋门前的青石台阶是整块凿成的,长约两米,宽半米,表面被手磨得发亮,连边角都泛着温润的包浆——那是陆砚辞三年来蹲在这里晒纸、刻木磨出来的,每天蹲上一两个小时,指尖的温度和力度,慢慢渗进了石头里。

此刻,陆砚辞正蹲在这台阶上。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浅灰衬衫,布料是新疆长绒棉,虽然旧了,领口也有些磨损,但熨得挺括,没有一丝褶皱——他每天早上都会用村里集市买的铁熨斗熨衣服,哪怕只是件日常穿的旧衫。领口的纽扣是牛角做的,是他去年刻木雕剩下的边角料磨的,被手指摩挲得光滑,泛着浅黄的光泽。头上扣着顶竹编草帽,是他去年冬天用后山的毛竹编的,每一圈竹条都编得松紧均匀,帽檐边缘留着细微的竹刺,不扎人,却恰好能挡住晨雾里的潮气,帽檐内侧还缝了块浅蓝的棉布,是从旧T恤上剪下来的,吸汗又软和。

他今年三十二岁,侧脸线条像被美工刀细细削过,下颌线绷得有些紧——那是常年凝神写稿、刻木养成的习惯,连放松时都带着点专注。但他的眼神却像院角那口老井里的水,清得能看见底,连雾汽沾在睫毛上,凝结成细小的水珠,都没搅乱半分平静。偶尔有风吹过,掀动他额前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上面还沾着一点晨露,他也没在意,只专注地盯着手里的宣纸。

他正把一张张宣纸往台阶上摊。纸是红星牌的净皮宣,米白色的纸面透着细腻的纹理,是他托林舟从上海买的,一次买上几刀,慢慢用。每张纸的墨迹都还泛着浅淡的光泽,是昨晚写到后半夜的成果——他习惯晚上写稿,院子里挂着盏复古的煤油灯,灯光昏黄却柔和,能让他沉下心来。字是遒劲的行楷,笔锋里藏着柳体的硬气,横画刚劲,竖画挺拔,却又掺了些赵体的柔润,撇捺间带着点舒展的意趣。最上面一张的标题“《江湖志·神雕篇》第三十七回”,每个字都有半拳大,墨是一得阁的宿墨,他还加了点自己泡的麝香酒——那酒是用后山的野果和高度白酒泡的,放了一年,加在墨里不仅能让墨迹更鲜亮,还能防蛀,闻着有淡淡的清苦香,混着宣纸的草木香,在晨雾里漫开。

他的动作极轻,像怕碰碎了什么珍宝。左手捏着纸角,指尖只沾着纸的边缘,不碰到墨迹;右手拿着块老竹根雕的镇纸,那镇纸雕成了小松鼠的模样,尾巴处留着竹节的天然弧度,眼睛是用小黑豆嵌的,是他闲时雕的小玩意儿。他把镇纸轻轻压在纸的四角,每压一块都要顿一下,确认不会被风吹翻,才去摊下一张——晨雾里的风虽然软,但他怕未干的墨迹晕开,哪怕只是一点细微的痕迹,他都觉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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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只散养的土鸡围在他脚边,羽毛是油亮的棕黄色,泛着健康的光泽——那是他从邻村老农家买来的种鸡,一共五只,两公三母,他每天早上都会撒把谷粒喂它们。谷粒是后山的糯谷,他自己割的、晒的,比普通谷粒更饱满,颗粒圆润,带着点清甜的香气。土鸡们不怕人,围着他的裤脚打转,啄食着谷粒,发出“咕咕”的满足声,爪子踩在青石板上,留下细碎的浅痕,像一个个小印章。有只母鸡胆子大,大概是天天见他,往他裤脚蹭了蹭,软乎乎的羽毛蹭过他的脚踝,有点痒。陆砚辞便停下动作,指尖轻轻碰了碰鸡的头顶,动作轻得像碰棉花,眼底闪过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这几只鸡陪了他两年,他早把它们当成了院子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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