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不是坏事,我可只想开心过我的逍遥日子,不想跟你们皇家沾上什么关系。”我撇撇嘴对他的说法并不赞同,我只想找个如意郎君,游遍这大江南北。吃遍人间美食。少跟他们这群皇子沾边是必须的。
“瑾玉,瑾玉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皇家有什么不好,多少人还求不来呢。”十阿哥一脸的不赞同。
唉,我心下叹了一口气,这十阿哥从小子凭母贵,真真正正是个不识疾苦的主,“这多少人可不包括我,就我这脾气,要是进了你们皇家,难保那天不明不白的被喀嚓了”我伸手做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他看的有点目瞪口呆。
况且我又是知晓历史的,跟八阿哥一党,最后恐怕死得很惨。跟四阿哥一党也不知道能不能活到他即位,况且四阿哥还是个过河拆桥的主,想想年羹尧和隆科多最后的下场,我哆嗦了一下。既然在21世纪辛苦了二十多年,还没来得及享受人生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那我的人生就以享乐为宗旨了。
“也是,就你那臭脾气,谁受得了,一点不像大家小姐温温婉婉的,看看你们家二格格。”他斜瞄了我一眼,“只是那会你跟十四弟要好着呢,怎么也没这般顾虑?”看到我瞪着他,有点讪讪。“不然跟我好了,我府上没那么多规矩。”
我差异的看着他,“你说什么呢,发烧了?”感情这家伙以为我没人要啊,这般可怜我。
他嗖的红了脸,“爷逗你呢,爷可伺候不了你这丫头,得了,爷忙着呢,走了”
得,一激动连爷都出来了,多大点人啊,在我面前充爷。
他转身离去,我想着刚刚他脸上可疑的红晕。这什么状况?
等到第到第二天的晚饭,我才知道事情有点糟,晚饭去的偏迟,等到了却发现人格外的齐,连一向不怎么在家晚饭的哥哥也在,等我落了座,阿玛点了点头道“今个朝上说,下月皇上出塞行围,因是你们阿玛长大的地方,特意嘱咐带上你们兄妹人,这几日好生准备一下,切不可莽撞,让别人笑话了去。”
啊?塞外行围啊,我顿时眼睛有些亮光,还没见识过皇帝行围呢。在府里呆的简直要闷死我了。
阿玛的话顿了一顿,接着看着我和蔼的说:“玉儿这几日更要多跟你额娘学学规矩,今日皇上夸你多年不见,变成文武双全了,特指要见一见你,还说要考一考你。”阿玛刚说完这句话,一桌子人都朝我瞧了过来,除了额娘眼中的慈爱和哥哥眼中的宠爱,其他的大概都是不信和讽刺的目光,看得我有些讪讪的。阿玛说完,大家才开始用饭。我心里已经翻了天,文武双全?十阿哥,你大爷的,这下被你害惨了。
一顿饭吃的我食不知味,饭后被阿玛叫到书房更是心里忐忑不安。“玉儿,听你哥哥说,你近日倒是常来书房,跟阿玛说说,在看什么书。”
我站在书案旁,看着阿玛。他年纪不大,今年刚四十岁,在二十一世纪应该说是黄金年龄。他并没有中年男子发福的迹象,仍是挺拔的身姿,可能是跟他常常骑马有关。他是蒙古人,可是却是蒙古人少有的俊朗,想是更像他的母亲康熙帝的三姑姑固伦端靖长公主。如今远离家乡在这京城做官。
“回阿玛的话,玉儿也没有看什么正经书,只是对那些稀奇玩意感点兴趣,至于那些经史子集,玉儿看了就头疼,还是不看也罢”我掂量着回答,毕竟我只是帮十阿哥做了几道几何体,至于那些正经学问我的确也是不懂的,毕竟在二十一世纪我是个理科生。
“捷报,捷报。齐王建不战而降。六国灭,四海一!”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李水坐在丹房里面,欲哭无泪。“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
傻子逆袭+乡下日常+神医鉴宝+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从此脱胎换骨。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再玩玩文玩和武术,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赚那么亿点点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
梦回2015,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人脉有多厉害,潜规则有多黑。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混圈,两个字。运气嘛!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有人靠背景,有人靠实力......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靠运气的含金量。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卡皮巴拉形态,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我不吃牛肉!...
“我曹亚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我曹亚没有开挂!”面对漫天神佛,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对此,来自武侠类、玄幻类、仙侠类、都市类、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
《日夜所求》作者: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是以婚姻为赌注,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直到那个女人回国,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池欢认清现实,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离婚冷静期,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冷静期过后,池欢刚要签字,那...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