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应该认识他吗?”隋意反问。
“青翎群山号称有三十六仙门,其中的佼佼者,便是万剑宗和寻仙阁,也就是这次来找你麻烦的那两家。”曲红英抱臂靠着朱红的柱子,徐徐说道:“不过就在几年前,有个无名无势的小门派,甚至都不算在‘三十六’这个约数里的小宗门,出了个不世之材。”
隋意脑子里那根代表回忆的弦被挑动,总算想起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听过“蓬山真君”这个名号了。可不是那些所谓的天之骄子在打架的时候,拿来打击对方的存在吗?
那什么,好像是南华门的,看见万剑宗的少宗主跌落泥潭,就在背后悄悄讥讽他孤高自傲,实际上给蓬山真君提鞋都不配。
南华门,又是南华门,这个没有素质的门派,隋意打心底里鄙视他们。
不过隋意对别人口中的蓬山真君没什么恶感,因为她相信,若有朝一日蓬山真君跌落泥潭,那群没素质的会笑得更大声。
“不世之材,有多厉害?”隋意好奇。
“他年及弱冠,已是金丹。至于现在,六年已过,不知深浅。”曲红英意味深长。
二十岁的金丹?隋意觉得奇怪,这个速度称得上一句有天赋,但距离不世之材,似乎还有点距离。她可听说过十六岁结丹的。
曲红英似是看出了她的疑惑,解释道:“他入门晚,宗门又无法给他提供足够的灵石,仍能在二十岁缔结金丹,这份天资堪称恐怖。不少宗门都想过要将他收入门下,被他拒绝后,甚至想过要将他所在的小宗门一块儿吞并,不过最终都没了下文。”
隋意:“是他自己不愿意?”
曲红英:“正是。”
闻言,隋意又认真打量了那位真君一眼。大宗门出手,还能顶住压力,若没有足够的背景支撑,那他现在肯定不止金丹了。
至少不是普通的金丹。
“蓬山又是哪个蓬山?”隋意问。
“蓬山不是山,是蓬门。他的宗门便是这个名字,就在春水驿往青翎群山去的第一座山头上。”曲红英在飞舟数年,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身上也自有一股江湖意气。
她这么一说,隋意就明白了,原来不是“蓬山此去无多路”的蓬莱山,而是“蓬门今始为君开”的草芦。
草芦真君,别具一格。
曲红英见她被勾起了兴趣,微微笑道:“他叫陈官。”
隋意没再说话,曲红英突然来跟她说这些,她可不能随便跟着对方的节奏走。那厢,陈官已经认下了自己的身份,而随着他的承认,万剑宗那几人的脸色就更精彩纷呈了。他们哪里能想到,随便逮着个养鹅的,他说他是蓬山真君。
“捷报,捷报。齐王建不战而降。六国灭,四海一!”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李水坐在丹房里面,欲哭无泪。“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
傻子逆袭+乡下日常+神医鉴宝+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从此脱胎换骨。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再玩玩文玩和武术,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赚那么亿点点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
梦回2015,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人脉有多厉害,潜规则有多黑。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混圈,两个字。运气嘛!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有人靠背景,有人靠实力......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靠运气的含金量。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卡皮巴拉形态,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我不吃牛肉!...
“我曹亚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我曹亚没有开挂!”面对漫天神佛,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对此,来自武侠类、玄幻类、仙侠类、都市类、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
《日夜所求》作者: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是以婚姻为赌注,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直到那个女人回国,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池欢认清现实,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离婚冷静期,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冷静期过后,池欢刚要签字,那...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